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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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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报关于做好报考气科院考考气科院考生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10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报考气科院考生成绩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和程序

我院接待考生成绩复查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21日。过期不再进行成绩复查工作。 

考生如果对个人成绩有异议,须向我院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包括:

1、书面申请,要求有本人签字;

2、准考证复印件或是扫描件;

3、身份证复印件或是扫描件。

 

  以上材料可通过邮寄或是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在2月20号之前到达我院研究生部,接到材料后,我院研究生部组织专人进行认真复查,复查工作遵循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原则。

 

二、统考、联考科目成绩复查

由于统考、联考科目考生答卷不返还招生单位,我院只能按照北京考试院返还的考生得分数据库反馈查询考生,且反馈内容仅限下发的数据库内容。

 

三、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

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我院研究生部接到查询申请后,会认真复查试卷,并复核每题得分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按规定,考生不能查阅试卷。如查询过程中发现有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我院将予以纠正,并按成绩订正要求和程序到考试院进行订正。经考试院研招办核准后,我院再及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申请材料请寄: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部收

联系电话:01068407286,01068406928

如电子材料请发:   yjshb@camscm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