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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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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国内高级访问学者接收公告
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气发〔2010149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有关接收事宜公布如下:


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拟接收10名左右气象部门高级访问学者,访问进修期限为半年至一年。具体接收计划见附件1

二、申报高级访问学者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业务科研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三、选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推荐人选,并将《气象部门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2)等材料报送我院。

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430日。选派单位人事处可先通过E-mailNotes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院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请于2015510日前寄送气科院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1

  人:林健

Notes:林健/人事处/气科院/CMA

E-maillinjian@cams.cma.gov.cn

 

附件:

1.2015年度气象部门高级访问学者接收计划

2.气象部门访问学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