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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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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3/2014年度接收气象部门国内访问学者有关事宜的通知
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国内访问进修是中国气象局实施“人才强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气发[2010]14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3/2014年度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3/2014年度接收高级访问进修计划见附件1

二、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一名访问学者。

三、根据《实施办法》,访问学者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业务科研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访问学者的进修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五、请填写《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气象部门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2),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于2013430日前寄送至我院人事处。

六、2013/2014年度访问学者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415日。

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通信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林健

联系电话:(01058995334     

Notes:林健/人事处/气科院/CMA

E-maillinjian@cams.cma.gov.cn

 

 

附件1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3/2014年度接收高级访问进修计划         

附件2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气象部门访问学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