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 English
  • 时间 2024-04-26
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首页公告区 > 招生招聘
首页公告区
> 关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2、2013年度接收气象部门国内访问学者有关事宜的通知

   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国内访问进修是中国气象局实施人才强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气发[2010]14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2/2013年度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2/2013年度接收高级访问进修计划见附件1。

    二、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一名访问学者。

    三、根据《实施办法》,访问学者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业务科研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访问学者的进修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五、请填写《气象部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2),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寄送我院人事处。

    六、2012/2013年度访问学者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

    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通信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林健

    联系电话:(010)58995334 

    Notes:林健/人事处/气科院/CMA

    

    附件1: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2/2013年度接收高级访问进修计划 

 

    附件2:2012/2013年度气象部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